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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终止!辉芒微冲科创板一查就撤 转道创业板又败了

2024-01-07 16:44:42财经要闻 人已围观

简介1月5日晚,深交所更新信息显示,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辉芒微”)及保荐人中信证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发并在创...

1月5日晚,深交所更新信息显示,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辉芒微”)及保荐人中信证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发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辉芒微是一家多次申报企业,2021年12月,公司曾申请科创板上市,但“不幸”的是交表次月就被抽中现场检查,随后公司快速撤回了申请文件。2023年5月,辉芒微卷土重来,这次改道创业板,于2023年8月和12月回复了两轮问询,但不知为何如今又突然撤回。

辉芒微主要从事模拟信号及数模混合信号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主要产品是通用芯片。2022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已经出现下滑,尤其是净利润下滑幅度较大,毛利率也开始走明显下降通道。

因“二进宫”,公司前次申报情况备受监管关注,如前次申报时的财务总监彭娟,在公司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后立即离职,监管要求说明是否对财务报表、财务内控规范性等存在分歧或争议。

首次申报“一查就撤”

辉芒微成立于2005年6月,是一家Fabless模式的IC设计企业,主要从事模拟信号及数模混合信号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有MCU、EEPROM和PMIC 三大产品线。

招股书显示,公司产品主要为通用型芯片,终端使用场景包括家电控制、消费电子、网络通信、医疗设备、安防产品、智能穿戴、景观照明、标准电源、工业控制等领域。公司称,报告期内其芯片累计出货量逾50亿颗,“搭载公司芯片的各类电子产品深入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许如柏,后者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合计48.7549%的股份。本次首发上市,辉芒微原计划募资6.06亿元,投向“工业控制及车规级MCU芯片升级及产业化”等四个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但没想到的是,自去年5月交表后,整个审核流程还算正常的辉芒微,刚进入2024年就撤回了上市申请。

记者注意到,这其实是辉芒微第二次冲刺上市失败。申请文件显示,2021年12月22日,公司申请科创板上市获受理。2022年1月7日,公司被抽中现场检查,仅过了两周,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快速撤回申请文件。

前次IPO申报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个人卡收支、现金收支及原出纳盗用资金等情况。2021年5月,彭娟入职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22年1月撤回IPO申请后,彭娟于2022年2月立即离职,而本次申报缺少对彭娟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的银行流水核查。

上述情况均被问询到。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前次撤回原因,是否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形,相关因素是否已经全面消除或彻底整改,前次申请文件与本次申请文件是否存在实质性差异。

另外,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时任财务总监彭娟在公司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后立即离职的原因,是否对财务报表、财务内控规范性等存在分歧或争议,以及未提供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银行流水核查的原因。

业绩和毛利率下滑明显

与近期撤回IPO的不少项目类似,辉芒微在报告期第三年开始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2020年至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8亿元、5.4亿元、4.76亿元和2.5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173.89万元、1.66亿元、1.12亿元和5215.82万元。其中,公司2022年度营收下滑12%左右,净利润下滑33%。

公司表示,经营业绩受下游需求变动、半导体行业供需关系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报告期内,集成电路行业供需关系波动较大,全球芯片市场的供求矛盾在国际、国内多重因素影响下被放大,对全行业和发行人经营业绩不可避免地产生了重要影响。

即便是下滑,公司收入的真实性还是让监管产生疑问。

申报材料显示,在2022年整体收入下滑的情况下,公司向主要经销商晶名科、铨盛联发销售金额分别为5758.75万元、2868.57万元,同比增长0.37%、15.43%。另外,公司对深圳瑞明微销售金额为1947.34 万元,后者首次进入前五大客户。

上交所要求说明2022年收入整体下滑背景下晶名科、铨盛联发、瑞明微等经销商销售金额增加的原因,相关经销商对外销售实现情况,退货和销售回款情况,相关经销商是否存在扩大库存等与行业趋势不一致的情形及合理性。

2022年开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下滑趋势,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分别为45.7%和41.88%,而2021年为50.86%。公司解释称,主要原因是,在“缺芯”态势缓解的情况下,公司产品单价有所下降,同时晶圆采购成本下降的传导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被问是否存误导性陈述

公司在招股书中的一些定性描述,也让监管产生质疑。

辉芒微称,其产品“被广汽埃安、飞利浦、LG、小米、美的、苏泊尔、海信、九阳、小熊、飞科、公牛、石头科技、佰维存储等诸多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采用,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向上述下游终端客户销售的产品类型、销售方式、销售金额及占比,是否是终端客户相关产品重要或唯一供应商;及说明汽车电子产品是否批量销售及对广汽埃安的供货情况,“是否存在夸大或误导性陈述”。

从回复来看,公司对广汽埃安的销售金额实际上非常小,2020年到2022年都是0,2023年上半年开始有一些销售,但金额仅5100元,占比0.002%。

前次申报撤回后,公司存在不少股东突击入股的情况,且签有对赌协议。2022年9月华胥基金、越秀金蝉、鸿富星河、越秀智创、红土星河、深创投、远见新欣增资入股辉芒微,投前估值为27亿元。

2022年8月24日,上述股东和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许如柏等主体签署《股东协议》,协议中约定,华胥基金、鸿富星河、红土星河、深创投、越秀金蝉、越秀智创、远见新欣作为新增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拖售权、信息知情权、回购权、公司治理、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条款等特殊权利条款。

2023年2月,上述投资方与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许如柏等主体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股东协议中的其他特殊权利条款自公司首发上市申请材料被交易所正式受理之日起终止,但同时约定若公司撤回上市申请或者上市申请未获批准,则上述条款中不涉及辉芒微承担义务的约定应自动恢复效力。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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